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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泰州市食安办、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泰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的通知》(泰食安办〔2020〕7号),部署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推进产地食用农产品附带合格证上市,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市查验合格证机制。
	 
	
		目前,泰州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大力开展合格证制度宣传培训,深入引导生产者主动落实合格证制度。组织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监管员、协管员以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共1023人次参加试行合格证制度在线师资培训。积极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扩大宣传,营造“食用农产品带合格证上市,老百姓吃得安全放心”的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浓厚工作氛围,全市累计发放合格证制度告知书(明白纸)40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600余条,制作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合格证制度宣传标语500余次。靖江市在33家试行合格证示范基地宣传栏中张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图》,制作“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宣传易拉宝、宣传笔。姜堰区农业农村局派出农畜水行业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在镇街中心、田间地头、养殖基地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20条、张贴宣传标语200块,发放《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2000份,累计打印使用近40万张追溯码(合格证)。
	 
	
		同时,泰州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信用档案,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面登记建档,及时动态更新。加强政策扶持,姜堰区引导企业实行合格证制度,对入驻并正常使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的企业进行奖补,最高补助2.5万元/家,同时对打印合格证(二维码)较多的企业实施最高0.5万元的试剂耗材补助,提高试行主体积极性。据统计,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共开具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9.57万张,其中农产品生产主体自行开具出具合格证29.51万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达到3008.98吨
	 
	
		下一步,泰州市将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活动月”活动,扩大宣传声势,并积极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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